4月6日讯
各医疗器械生产(经营)企业、医疗机构、相关单位:
按照《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和工作安排,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,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具体如下:
一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。
二、质疑方式
对公示的更新信息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,由被授权人携带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和书面质疑(或投诉)材料,加盖鲜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。请质疑(或投诉)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,不得恶意投诉,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。
三、受理时间
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(投诉)材料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受理地址
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,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10室。
五、联系电话
0431-81866951。
附件:涉及产品价格更新汇总表(第二十九批).xls
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1年4月6日


国内首个健康主题综合型电商节 天猫国际持续引领第四餐前沿
暂别南昌,相约天津!为智慧校园体育场景持续助力,沃莱科技第81届中国
小份菜半份菜都去哪儿了记者走访20多家饭店发现鲜有提供
接种适宜疫苗对抗免疫衰老(健康直通车·关注健康老龄化(上))
2023年 智慧医疗行业出现一匹黑马 (巡康网)
美国猴痘疫情已结束专家担心天气回暖可能再次暴发猴痘疫情
保护老年人群健康过大年走亲访友这些措施不可少
病房里的暖心三件套